蒋蓁散文鸡趣
鸡趣(散文)
蒋蓁
十二生肖中,位列后三位的鸡、狗、猪,属农家院儿的“宠物”。为什么这样排序,没人清楚。我倒觉得,这样排序,标明了受宠程度。倘按照城里人观念划分,“狗”应当排在前面。
鸡,是农家最亲近的生活伙伴之一。真正的“田园交响曲”序曲,往往是雄鸡用嘹亮的嗓音唱出的。院子里如果没有一群鸡,会显得缺少生活气息。尤其夏日午后的农村,倘若没有母鸡下蛋后此起彼伏、张扬炫耀的抒情“咏叹”,那烦热会箍紧你的灵魂,令人窒息……
养鸡的经历,缘于40多年前,随父母到“北大荒”插队。一位热心的插队干部家属送来一只圆筐,里面是一只“老抱子”(孵化期的母鸡)和其身下正在孵化中的二十多枚鸡蛋。并告知,这只母鸡是苏联品种,借给我家,鸡蛋是送给我们的未来小鸡雏。在艰难、期盼中熬过了二十多天,小鸡雏纷纷破壳出世了。“老抱子”送还了,我便开始了两年半的养鸡生涯。
小鸡雏如同一双牙签撑起的绒毛球,走起路来前仰后合,叽叽喳喳,活泼可爱。当时,我家刚搬到一处农家西屋。晚间,用一只大筐将这些鸡雏扣在墙角。由于屋子长时间无人居住,阴冷潮湿,地上潮虫多得惊人。于是,每到半夜时分,我都要把小鸡雏放出来,用手电筒照在地上。小鸡雏们便跟着光亮啄潮虫吃。时间不长,便看不到潮虫了。而“开洋荤”的小鸡雏们则成长迅速。
只是由于没有经验,加上白天上学,家中无人照看,小鸡雏夭折太多,不久,就剩下不到10只了。邻居又送来3只“芦花”鸡雏,1公2母,勉强凑成了“一打”。
小鸡雏到了“半大子”时,我才发现,这些基本是“洋血统”的小鸡中,竟有5只是公鸡。
为了支持我养鸡,房东吴大爷找了两个帮手,大干两天,建了两栋鸡舍。用塔头墩子砌成厚厚的墙,上面笘草。我可以站在鸡舍中喂鸡,不用弯腰。好在鸡眼睛是夜盲,不然的话,5只公鸡和7只母鸡同居一室,不定闹出多少偷鸡摸狗和争风吃醋之事呢。
一个乍到农村,见什么都觉得新鲜的顽童,自然会发现小鸡,尤其公鸡的许多趣事。
其实,公鸡之美,可点可赞。
公鸡有“五彩”。一只普通的公鸡,身上至少有五种以上的颜色(黑白鸡除外)。主色调的红、黄、蓝、黑、橙或紫皆具备。仅仅一个脖颈处,羽毛即可分出许多色彩层次。而且,在阳光下,呈天然荧光色。
永远高傲地扬着头。高高昂起的赤冠,冠冕堂皇,表明了天生的尊贵。喙下两片通红的“扇坠”,摇曳着激情和浪漫,风情万种。据说,凤凰的头就是这个形象。虽不会像孔雀那样开屏,但在斗狠时,脖颈羽毛乍起,形成一个彩色圆盾。冠色血红,极具生命力和威慑力。就是屁股后面高扬的尾巴,弯曲修长,颜色凝重,成为身上时髦的一景。永远用头颅引导着铿锵的步伐,昂首阔步,迈着接受检阅的正步。公鸡之美,家禽之最。狗、猪自然无法与其媲美。十二生肖中,名冠翘楚。
一位我十分崇拜的作家曾说过,鸡有“五德”:守信,清晨报晓;斗勇,铩羽相拼;友爱,保护同类;华饰,通体漂亮;好色,妻妾成群。古诗也有“守信催朝日,能鸣送晓阴。峨冠装瑞璧,利爪削黄金”的赞美之句。
多少年来,我时时想起曾养过的公鸡,倒觉得,除去上述“优点”,公鸡还有“五气”:豪气,勇气,霸气,流气,淘气。这五只公鸡,在院里院外,前后园子,房上地下,“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轮番上演着一出出大戏,趣味横生,令人忍俊不禁。
“洋血统”的公鸡有4只,不愧是亲兄弟,长得一模一样,只是个头有差别。高大,漂亮,帅气,个性鲜明。兄弟间从不打仗,“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关系吧。“芦花”自知形单影只,只能“云游”四方,从不靠前。相处和睦,却各有神通,各有故事,各个是“主角”。
最大的一只,应该叫“斯巴达”,典型的“公鸡中的战斗鸡”。头一年,没看出任何端倪。然而到了第二年,这位“独侠客”觊觎上了房东家已经养了七年多大公鸡的“王位”。于是,开始了争夺席位的旷日大战。我看过双方的“战斗场面”,残酷而血腥,令人震撼。从“陆战”到“空战”,院子里外、房上地面、前后园子,无处不战场。每天见面就打,累了就歇,歇完了再打。飞跃腾挪、上窜
下跳,像孙悟空大战二郎神。又仿佛《三国演义》中的“张飞战许褚”。开始时,“斯巴达”屡战屡败,经常鲜血淋漓,伤痕累累。但从不服输,常常独自站在角落里,暗自生气。但像曾国藩一般“屡败屡战”,渐渐地,战场上胜负的天平趋于平衡,双方势均力敌。一个漫长的夏天就这样在“战斗”中,捱过去了。直到秋天的一天,“斯巴达”终于把对方赶到了母鸡下蛋的草篓子里,“免战高悬”,“产房”成了疗伤的“病房”。《三国演义》中这是司马懿的招数。
看到那么大的一只公鸡整天愁眉苦脸地趴在母鸡下蛋的草篓子里,我和妈妈商量后,动手把这位获胜后趾高气昂的斗士杀了。当我端着一碗鸡肉,送给房东大娘时,她惊声大叫:哎呀,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家的公鸡我早就想杀了,太老了,肉都炖不熟了。你家的公鸡应当留着。第二天,那只老公鸡就随“斯巴达”而去了。当然,我们也吃到了那炖不烂的肉。我后悔不迭,告诉妈妈,如果把“斯巴达”送给大娘家,该多好。战争结束了,场面是难忘的,结局是悲惨的。《水浒传》里有句话形容这种场景为“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
比“斯巴达”略小一点儿的兄弟,变态,应当称之为“西门庆”,只是比《水浒传》中的西门庆,有过之而无不及。整天琢磨一件事,踩蛋。不过,对象却不分雌雄,不论鸡鸭。有一次居然给一只公鸭踩蛋,极尽流氓无懒之能事。闹得院子里,鸡犬不宁,令人哭笑不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于是,动手杀了。
那只“芦花”公鸡,属于“少数民族”。双冠子,体型硕大,极其威猛。平日里只与两只母芦花鸡呆在一起。领地在院子外或后园子。“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似这般花花草草惹人恋”,属于“云游派”,在良辰美景中逍遥,倒也滋润得可以。有一次,放学回来,发现三只“芦花”鸡居然在房上“漫步”。琢磨半天,它们是怎么上去的?百思不得其解。只是“芦花”并不让人省心。房东家要了一只小狗。这家伙饿了就偷吃鸡食槽子里的食物,被“芦花”抓了“现形”,一顿猛啄,而且,专刺眼睛。可怜的小狗乱跑乱叫,直至退到灶坑深处,方才罢“嘴”。以后,每逢见到,复制这种模式。
这个连我都惧怕三分的家伙,遇到陌生人进院子,都会向身上扑。房东家亲属有个小孩“小石头”,才三岁,脸上经常粘着大饼子渣,“芦花”就往脸上啄,而且见面就啄。无奈,杀掉了。
“帅哥”是公鸡中最漂亮的,也是最正常的,也是最令我痛心的。这位“帅哥”每天与5只母鸡形影不离,成为当仁不让的“护花使者”。其“领地”是前园子。每天,守护着母鸡吃食、下蛋、晒太阳,平心静气,安稳和谐。
只是有一天,这家伙“幽默”起来了,领着几只母鸡在地里捉耗子。这只可怜的半大耗子,被“帅哥”狠啄几下,叼起来一甩,就“飞”出去7、8米远,摔在地上。鸡群蜂拥而至,好像是显摆才艺,又好像是在母鸡面前逞能,在母鸡们惊恐的眼神中,“帅哥”一次次施展神威,如法炮制,直到那倒霉蛋一动不动为止。
“帅哥”死得悲壮而惨烈。一天清晨,我忽然发现离家50多米远的园子地头上,鸡群叫作一团。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小鹰在离地面一米多的高处,与“帅哥”打斗。“帅哥”一次次振翅跳起,狠啄小鹰。身边的母鸡惊恐万状,乱叫不止。我赶紧拿了弹弓,装上泥球,边跑边喊,并向小鹰射了几个泥球。小鹰飞远了,“帅哥”浑身是血,羽毛凌乱,驯服地让我抱了起来。当我细看伤口时,惊呆了。只见它的头部血肉模糊,鲜血直流,上喙已经被鵮掉,舌头露在外面。母鸡们安然无恙。我流着泪,把“帅哥”抱回了家,对妈妈讲了事情经过。“帅哥”已无法进食。我怀着沉痛的心情,把它杀了。
“洋血统”中,只有“诗人”是唯一“长寿”的。这位鹤立独行,与世无争,总是独自在田边、院角忧郁徘徊的公鸡,似乎“鸡德”不显,诗意较浓,最具俄罗斯民族的忧郁气质,“忧郁出诗人”嘛。这只仅存的公鸡,接替了“帅哥”的责任和义务,率领着母鸡过着平淡惬意的生活。在我家返城时,这只公鸡连同那些母鸡,都被妈妈送给了房东大娘。
几十年来,我常常忆起这段生活经历,它是一部常忆常新的教科书,不仅使我对公鸡这个普通家禽有了独有的痴迷,也对趣味无穷的自然界充满好奇。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加深了对勇气、精神、爱情、生命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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