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来的苏联经济发展私人副业,加剧

前言

在实行“有保障的劳动报酬”的条件下,集体农庄主席和专家的报酬也是按照适用于国营农场场长和专家的工资等级表确定的。最高每月为-卢布。但是按照有关集体农庄的法令,农庄主席有权为包括自己在内的农庄领导人规定工资和报酬。因此,实际上他们的工资比这个标准高得多,比一般庄员高十几倍到几十倍。

有保障的劳动报酬

许多农庄行政管理机构臃肿,有庞大的管理服务人员,他们的收入占劳动报酬基金的很大部分,其中,少数特权阶层分子的高薪又占去了一个很大的比例。“根据年年度决算的统计,按全国集体农庄平均计算,每名从事公有生产的集体农民就相应地有11名行政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哈萨克这几个加盟共和国集体农庄的管理和服务机构特别庞大,在那里的很多集体农庄里,这种机构人员的报酬占劳动报酬总额的20-30%”。

巴夫洛达州36个集体农庄中,有17个农庄的行政管理费和服务机构费占劳动报总基金的20%以上。在鸟兹别克共和国的28个集体农庄中,平均每名农庄庄员有行政管理人员20名以上,而巴夫溶达州鸟区共产主义之路集体农庄,集体农庄庄员年平均人数为人,就有3名领导工作者、专家和服务人员。花在这些人身上的费用达劳动报酬基金的30%以上。苏联官方也无法完全掩盖这种事实:“农庄花大笔款项来支付行政管理费用,某些工作人员劳动报酬过多”。除了“工资”收入以外,农庄的一小撮特权阶层分子,还可凭借特权获得各种名目的津贴和奖金。官方文件规定:根据工作者的教育程度、工龄和熟练水平,领导人员和专家的职务工资可以被提高或降低10%。集体农庄付给农庄主席、专家的奖金额和奖励指标,由各共和国关于劳动报酬的建议规定,与国营农场雷同。

奖金数额可达到每超额完成计划1%,得到10%的职务工资。奖金最高额全年可达5个月职务工资;新垦荒区达6个月职务工资”。根据这些规定,国营农场场长、集体农庄主席等的奖金可达到每月固定工资的40-50%。何况,农庄领导人可以任意付给自己奖金。而普通庄员得到的奖金却很少,根据苏联集体农庄年度总结报告提供的材料计算,年和年只略超过基本报酬的8%,年是9.2%,年只有8%。

农庄一小撮特权阶层分子甚至还把应缴的所得税转嫁在广大庄员头上。年改变农庄征税办法,农庄按参加工作的庄员计算每月平均工资超过60卢布以上的部分课征8%所得税。但这种所得税和工业中直接向职工征税的做法不同,由集体农庄从总收入中支付,不向个人课征;如果按每一个参加工作的庄员计算每月平均报酬不到60卢布,那么超过60卢布的那部分庄员也不必缴纳所得税。这种规定实质上就是将高薪阶层应缴的所得税分给广大庄员。

前面已经说过,苏联广大庄员的报酬水平是全苏最低的。在庄员中,尤以大田畜力手工劳动者的报酬为最低。年全苏集体农庄大田畜力手工劳动者的全年收入只有卢布左右,平均每月约41卢布,有的还得不到这个数字。全苏有一千几百万庄员领取这种最低报。需要指出的是,前面所列国营农场工人工资系数是在年提高了以后的标准,年以前还要低些。因此,年全国农庄至少半数以上的庄员每月所得报酬只及国营农场职工最低报酬的三分之二。据苏联农业部官员透露:“年我国有55%的农庄其基本报酬是根据每月最低60卢布规定的;约有42%的农庄的经济潜力不允许采取这一工资标准,就根据最低劳动报酬每月40卢布来规定。

▲苏联各阶级民众

这就是说,在苏联集体农庄里,普通庄员的大多数,其收入只及农庄那些特权阶层分子的十分之一甚至十分之。苏联广大农民每年辛苦劳动所创造的成果,绝大部分都被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和农庄特权阶层分子搜取去了。所谓“有保障的劳动报酬”,首先是“保障”农庄特权阶层对广大庄员劳动果实的侵占。

“有保障的劳动报酬”这个骗局越来越不灵了。近几年来,苏修领导集团又大推广所谓小组“包工奖励制”,来“刺激”苏联农民的“积极性”。“包工奖励制”其实就是赫鲁晓夫从美国贩来的进口货,主要做法是分田到组、包工奖励。

这种包工奖励制是在农场或农庄内部用经济刺激为诱佴,以提高劳动强度、加强剥削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勃列日夫年炮制的新《集体农庄示范章程》对它作了专门规定。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通过决议肯定佩尔维茨基小队和伏尔加格勒劳动国营农场的经验;苏联共青团吹捧“它能为积极利用土地和技术,同时也为教育青年农民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现在已在全苏农庄农场推广。例如,加里宁州,由3一7人组成的机械化小组,从年开始到年已发展到年则增加到3,个。年固定给机械化小组的谷类作物面积已占该类作物面积的83%,土豆占87%,亚麻占81%,多年生草地占60%以上;到年,所有上述这些作物种植面积全部固定给机械化小组了。

从目前实行包工小组的情况来看,小组成员从2-3人到4一7人或更多一点,他们非亲即友,有的就是夫妻组。小组拥有固定土地一般在几百公顷,多的达1,多公顷,少的也有几十公顷。他们有固定的拖拉机及其他机器设备,畜牧业机械化小组还有一定数量的产品畜、饲料地和技术设备。这些小组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包产包工包费用,多产多奖,节约归已;有的是按最终产品支付报酬”。报酬支付办法是农活结東之前,先预支一部分基本工资(如70%、80%、90%不等),在年终收获之后总结算。如超计划,可得超计划产值的一部分(如给农机手和畜ー手工劳动者50%),还可得提高产品质量和节约费用等的奖金。小组长由于领导小组的工作,另给一定比例的补加工资(如10-20%)。包工小组实际上是“农庄中的农庄”。

包工小组的作用是分裂劳动者的团结,利用成员之间“互相监督”,诱逼庄员加紧劳动。苏修宣扬,这种制度使“每个成员对自己的工作和周围人的工作自我监督越好,质量就会越高”。有的庄员被逼得“常常在自己的地里过夜”。可见,包工奖励制是最狡猾最有欺骗性的、榨取苏联农民血汗的一种手段。例如,米列罗沃区赫麦洛夫小组,由6人组成,耕地公顷,年一年之内,就被榨去价值10万卢布的产品和4.5万卢布的利润。罗斯托夫州罗戈夫斯克国营农场祖宾克养牛机械化小组实行包工奖励制后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超过一般工人几倍。

科斯特罗马区“二十大”集体农庄,由于推行了小组包工奖励制,大大加强了劳动强度,年的劳动生产率比年“提高”了65%,每公担谷物劳动消耗量降低了58%,赢利率达到41%。但小组成员得到的补加工资和奖金却可怜得很。包工小组同“有保障的劳动报酬”一样,无非都是增加苏联官僚垄断阶的利润,掩盖他们残酷剥削广大苏联农民和农业工人各种花招。

▲苏联民众

发展私人副业,加剧农村分化

随着苏联农业危机的加深,发展私人副业越来越被当做贯经济刺激和缓和农村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苏修报刊宣传,发展农庄庄员私人副业不仅对于补充城市农副产品的供应,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就业率”“具有特别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能“提高集体农庄庄员和农场工人职员的福利”,是“制止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之间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之一”。苏共二十四大提出“必须给予农庄庄员和农场工作人员以必要的帮助,使他们能获得牲畜和禽类,得到饲料保证”,要给自留地经营者“以更多的主动权”。勃列日涅夫一伙为发展私人副业采取的主要措施,首先是取消年以后对私人副业的限制。

年11月,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取消“对城市拥有牲畜的公民征收现金税的法令”。接着,俄罗斯、鸟克兰、爱沙尼亚、哈萨克、拉脱维亚、吉尔吉斯等共和国先后作出取消自留地和私养牲畜限制的决议,并宣布,“以前通过的关于禁止城市和工人区的公民私养牲畜,关于限制非集体农庄成员的公民私养牲畜的数额,以及关于向拥有牲畜的公民征收现金税等命令被认为失去效力”。其次,是扩大种植自留地和私养性畜的范围。集体农庄示范章程》重申,给每户集体农庄庄员家庭半公顷宅旁园地,允许每户有一头带有一岁小牛的母牛,一头两岁以内的牛,一口带有三个月以内的小猪的母猪或两口肥猪,十只绵羊和山羊,以及蜂房、家禽和家兔。还可以“根据加盟共和国都长会议的决定,容许增加集体农庄庄员家庭(集体农庄农户)养私人所有牲畜的定额”。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的固定工人、专家和职员,都可以种一定面积的宅旁园地(如俄罗斯联邦规定可达0.3公顷)。

那些已经政组为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的集体农庄的单身、年老和丧失劳动力的庄员,可终身保留他们在集体农庄中曾经使用的宅旁园地。在农村工作的农艺师、畜牧师和其他农业专家,每户可种不超过0.25公顷的宅旁园地。《示范章程》还规定给以前没有地的职工每户公顷的个人菜园地,居住在农村地区、城市、工人区和其他居民点的非集体农庄成员的公民,每户可私养一头母牛、一只猪、三只绵羊和山羊,不养猪牛的,可养五只羊,家禽和蜂房数不限。《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土地法基础》还规定庄员和职工可从“公共使用的土地来扩大宅旁园地面积”。一些法令规定,在苗畜、苗禽、种子、料、资金和劳力等方面支持副业生产;为副业生产提供牧场和草地,增加牲畜贷款,农庄要“帮助集体农庄庄员耕种宅旁园地”。地方要为副业产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库等条件,副业产品可以长途运销外区、外州,在销售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品种、数量、价格等等不受任何限制。

在这些措施鼓励之下,近几年来苏联农村私人经济比赫鲁晓夫后期又有进一步发展。私人副业的土地播种面积,除经济作物稍有减少外,均有增加。职工及其他居民私养的牲畜头数和畜产量有显著增加,庄员私养性畜头数没有增加,或有所减少,原因是一部分庄员流入城市,一些农庄改为国营农场。-年,庄员减少了万人,其他农村居民减少1,万人。私养牲畜总头数,特别是猪、羊头数的增加,主要是职工私养数的增加。

▲苏联集体农场

庄员种植自留地比参加农庄劳动的积极性高得多。私养畜的产品率也比公养牲畜高。格鲁吉亚“公有经济农业用地利用率很低,而公民副业中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指标却十分高”。年这个共和国的个人宅旁园地为农用地的6%,而这些土地上收获的水果要占总收获量的50-60%。私人副业的牲畜头数只占全苏牲畜总头数的三分之一多一点,而其产值大约占畜牧业产值的一半。某些畜牧产品在全苏总产量和国家收购量中占着很重要的地位。

年国家收购的主要畜产品中,来自私人副业经济的畜禽(活重)万吨,牛奶(奶制品折成牛奶)万吨,蛋类21亿个,羊毛6,6万吨。年还采购了土豆万吨,蔬菜64万吨。

私人副业不仅是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刮农产品的补充泉源,也是他们加强剥削、把广大农民及其他劳动者禁锢在农村的一条绳索。许多农民在农庄或农场的公有经济”中得到的报酬很低,但由于还有一小块宅旁园地,就在农村留下来,勒紧裤带,加倍劳动,继续挣扎。今天的苏联农民实际上仍处于沙俄时代半农奴的地位。目前在苏联,农民从农庄所得收入只占其家庭收入的43%,而从私人副业所得收入一般占到三分之一左右。

材料表明,大部分农场家庭的自留地收入占他们总收入的半以上。从私人副业得到的收入,在年占全苏居民实际收入的20%。年,所有国营农场职工家庭收入的五分之得自私人副业。另一方面,每年都有大量劳动力投入私人副业。据年统计,用在私人副业上的劳动占全部农业劳的40%。有许多地方的农民基本上不在“公有经济”中干活。例如吉尔吉斯共和国坎茨基区,农庄中有2万人,“经常在农庄干活的只有2千人”。亚美尼亚共和国马尔马拉申集体农庄规定每天应出个工,实际最多只出个工;规定庄员一年工作日,男劳动力每人23天,女劳动力天,实际上许多人只干三、五天或十几天,甚至有“没有在农庄干过一天活”的。这个共和国的国营农场,有的闹到农场土地无人耕作的地。在这些热衷搞私人副业的人中,有些人成了暴发户、新的富农和资产阶级分子。

还有一些人,本来就不是一般农民、工人,而是农村的资产阶级特权阶层,他们利用职权大搞资本主义经营。例如,年,兹别克共和国私分农庄农场的土地总面积达7,多公顷,塔吉克的库姆桑奈尔区和列宁区达1,公,阿尔泰区达公顷。其中有许多人就是农庄农场的领导人。这些特权阶层以种种借口把土地窃为己有,雇工剥削,或把土地出租。例如,奥德萨州的五个国营农场和十四个集体农庄把公顷灌溉地和83公顷菜园出租给别人。

▲苏联集体农庄人员一角

国营农场的完全经济核算制

“完全经济核算制”就是工业中那套经济刺激“新体制”在国营农场中的推广。年,苏联农业部决定在几个国营农场试行完全经济核算制基本原则。规定国营农场生产和财务活动完全独立自主,国营农场有权支配全部利润选择生产体制确定工作人员定额和劳动报酬形式,以及开设附属企业等等。年,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炮制了《关于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改行完全经济核算制的决议》在农业部系统的个国营农场实行完全经济核算制(包括其他国营农业企业为个)。此后,即迅速发展:年个,年3,个,年4,9个,年8,个,年1月又增加个,到年已有9,多个国营农场(约占全苏15,多个农场的60%)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实行了完全经济核算制(即所谓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的新体割),并规定到第九个五年计划期末全部完成这一改革。

现在,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吉尔吉斯的全部国营场,乌克当三分之二的国营农场,摩尔达亚S7%的国营农场,以及罗斯的一半国营农场都改行了完全经济核算制9年,政行完全经济核算制的国营农场的产值占全部农场总产值的,其中包括60的谷物和甜菜,5%的蔬菜、肉类和羊毛,80%以上的原棉和蛋类,预计获利30多亿卢布。长期来,“许多农场是亏本的,而且往往不能依靠自己来实现扩大再生产。

改行完全经济核算制就是要使它们“收支相抵和盈利,即自负盈亏。农场“必须主要依靠销售自己的产品获得的资金,以及依靠应予偿还的货款实现目前的扩大再生产。为了这一目的,国营农场产品的征购价格要提高到具有为集体农庄规定附加额的收购价格水平。农场将留下相当一部分利润来建立生产基金、物质鼓励基金和用于社会文化需要的基金”。完全经济核算制是官僚垄断资产阶级运用价格、奖金信货等经济刺激杠杆进一步加强剥削,以捞取更多的农产品和利润的一种手段。

▲劳动中的苏联人民

改行完全经济核算制的国营农场除了国家下达的利润总额、最重要农产品交售数量、工资基金、集中性建设工程项目、购置农业设备和材料等五项指标外,拥有广泛的“独立自主性首先,农场有自行决定生产方向和生产规模的权力。只要完成“向国家交售的国民经济计划规定的主要农产品的交售量,对专门化的农场来说,尚有相应产品(良种幼畜、品种种籽、苗木(苏业经等)的交售量”,农场就有权按利润大小自行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生产成本、劳动生产率等等指标。

其次,农场可以自行确定人员编制,招收和解雇职工。它有权对工作人员数目等作出计划,确定工程技术人员数目和行政管理人员编制,有权自由解雇职工。

企业可以自行规定工人工资。对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队长,“可破例在计划工资总额范围内给予工资津贴,其数额可到职务工资(工资率)的30%。”企业可自行确定职工工资标准,降低工资级别,剥职工奖金,以及其他对工人的惩罚。,农场有权变卖自己的财产和自行销售产品。它可向其他企业“出售多余的、不用的拖拉机、农业机械、役畜和产品畜、种籽、饲料、运输工具、设备和其他物资”,自行销售“采购组织不收购的蔬菜、果实、水果、酱果、葡萄和其他易腐产品,以及土豆和家”,“可在本州、边疆区、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市场上按双方议价出售”。这样销售的产品算作完成交售计划的一部分(在市场出售的产品除外)。

最后,有权向银行借贷,支配自有的基金和留归企业的利润。“企业要从实际获得的利润中,提出相当于农业性生产固定基金价值(产品畜、役畜和多年生木材的价值除外)的1%的数额,作为上缴预算的生产固定基金付费”(赢利率低于已销产品成本25%的企业可以免除基金付费,所有农场的生产流动资金概不付费),然后进行下列利润提成。

▲苏联牧场一角

结语

物质鼓励基金15%(超计划利润提成,则按上级机关规定的提成定额降低50%,提成总额不得超过年工资总额的12%)社会文化设施和住宅建设基金10%;保险基金20%,加强与扩大生产基金10%。剩余利润部分可用于支付全苏社会主义竞赛奖金,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建立基础畜群,偿还银行贷款,集中投资拨款,弥补公用住宅事业的亏损和其他费用。经过上述分配后的闲置剩余利润,除部分留在农场使用外,上缴给主管部门即“回收。从年起还用来弥补自有资金缺额,在个别情况下还可以用来补自有流动基金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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