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排除出国家畜禽目录,禁食狗肉等伴侣动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其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就畜禽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在关于《目录》的说明中称,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相关专家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中表示,这也就意味着,禁止食用狗肉等伴侣动物已被官方认可。
狗被明确排除出《目录》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月24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制度。
《决定》明确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为可繁育、饲养(包括食用)的具体畜禽品种。对于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已为人民群众广泛接受的饲养动物,经科学论证慎重评估后可以纳入家畜家禽范围。
此次制订《目录》并公示征求意见,正是落实《决定》要求的举措之一。
据了解,该《目录》包括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
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称,该《目录》列入的特种畜禽,是指除传统畜禽以外的畜禽,主要有:梅花鹿,其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马鹿,其在新疆、甘肃、宁夏和内蒙古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传统饲养习惯;驯鹿,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根河市及其周边地区,是鄂温克族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羊驼,为引入品种,驯养历史悠久,用途多样;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包括非洲鸵鸟、美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多为国外引进品种,养殖技术成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毛皮动物,我国已经培育出适宜家养的品种,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非食用。
该《说明》同时强调,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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