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除家畜家禽,所有地上走的天上飞
2月26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消息表示,所有地上走的、天上飞的陆生野生动物都禁止食用,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家畜家禽类动物除外。下一步,广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广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全面加大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组织森林分局、局机关共产党员突击队分别对全市野生动物养殖场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及相关经营场所进行地毯式巡查整治,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从源头上开展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暂停实施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认可,实行野外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的“零报告”疫情监测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市园林局巡查野生动物市场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等执法力量,联合市区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候鸟迁飞过境、野外集中分布等区域,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等行为;依职责开展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非法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合力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包括养殖、交易、运输等多环节,涉及林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等多部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将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强大合力,突出抓好禁食野生动物各项规定落实。
继续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加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力度,完善动物接收处置等管理制度,引进科学救护措施,提高救护水平。
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学习
《决定》明确: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指出,所有地上走的、天上飞的陆生野生动物都禁止食用,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家畜家禽类动物除外。
工作人员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同时,结合广州市“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以及日常开展的自然教育大学堂、保护野生动物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等活动,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学习《决定》,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理念,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关心并自觉践行《决定》,引领科学健康文明饮食新风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甘韵仪通讯员王玮
编辑:刘嘉文
校对:朱智祥
审核:邬嘉宏
签发:区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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