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法保障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加强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与生物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物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医院检验科专家给广大市民科普什么是生物安全。随着人类先后经历非典、埃博拉、新冠肺炎等疫情,“生物安全”这一名词逐渐走进大众视野,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引起人们对生物安全的高度重视。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这表明了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其中详尽的法律内容,每个中国公民都有义务了解和学习。什么是生物安全?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广义的生物安全还包括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外来生物入侵、生物遗传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流失、实验室生物安全、微生物耐药性、生物恐怖袭击、生物武器威胁等。生物安全危害有哪些?各种有害动植物、真菌、细菌、病毒和外来生物在生态领域中会对人类生产和健康造成极大不利影响。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实验室生物安全、微生物耐药、生物恐怖袭击等会使人类、动植物、生态环境的健康体系遭受严重破害。生物安全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2.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4.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5.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6.应对微生物耐药;7.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8.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如果发现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时该如何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部门报告。医疗机构、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或者不明原因的聚集性疾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依法应当报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国家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生物安全与我们密切相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做?1.要提高生物安全意识,我们要知法守法,居安思危,树牢生物安全观,自觉支持生物安全治理法治化建设,凝心聚力,共同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2.不随意携带动植物产品出入境,少一些“猎奇”心理,坚决不购买、不私带“不明生物”或危险生物,购买境外生物,不但违法,同时还可能损害生物链和生态系统,造成疾病的传播与扩散;3.不随意处理死亡动物,动物或家禽非正常死亡,或者怀疑染上传染病时,不能自行处理,要及时报告有关防疫部门;4.医院传染病区和实验室,去医院就医或探视病人时,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要随意进出传染病房和实验室,以免造成感染与传播;5.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构筑免疫屏障,我们要积极响应、配合党和国家的号召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接种疫苗等各项防控要求,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大家接种新冠疫苗,筑牢免疫屏障。保障生物安全,人人有责,大家都不是局外人,只有所有人一起行动,才能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作者:张廷华杨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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