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分类,从直观解析演化为综合思考,最
白癜风微信交流群 http://dashoubi.org.cn/e/wap/show.php?classid=2&id=244079对于民俗学的分类,和最初的领域相比较,它的范围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但对于分类的理解,也是逐渐由原来的直观解析演化成辩证综合的思考。这个过程是必要的,因为没有直观解析,没有对于事物分门别类的直观的认识和分解开来的剖析,也就不存在综合。早期的西方民俗学者对于民俗分类,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过程。民俗的最早分类出现在英国。英国民俗学会年出版的由高梅氏(又译为戈姆)主编的《民俗学概论》(又译《民俗学手册》)的分类是:(一)观念与迷信的信仰;(二)旧传的风俗;(三)旧传的叙事谭;(四)民间成语。“高梅氏将民俗分为四大类,其中民间文学占两类,分叙事体作品和韵文体作品(包括方言),其他民俗事象,也只是当作遗留物来对待,范围是比较狭窄的。”这个评价是比较公允的。在高梅氏之后,英国民俗学家班尼女士,对民俗的分类又提出了三分法,比之高梅氏的分类,显然更加具体且详细:(一)信仰与行为;(二)习惯;(三)故事、歌谣和谚语。班尼女士对于民俗的定义和分类,在主导思想上是与高梅氏一致的,即都将民俗视为野蛮时代的“遗留物”。我们再来看法国学者对民俗的分类,法国民俗学家塞比约在其所著《法兰西民俗》一书中,分类如:(一)天空和土地;(二)海洋与江湖;(三)动物与植物;(四)人类与史实。这还只是一个大的分类,实际上各类中还有细目,例如动物分七类,每一类下还分出若干细目。以“家禽类”来说,就又分出十二个小类。塞比约的分类不能说它杂乱无章,至少是“庞杂”得令人难得要领,难怪当年民俗学家娄子匡先生称这种分类法“真繁复极了”。作为一个民俗调查和采集提纲,有参考作用,但作为民俗学的学术分类法则不够成熟。另一位法国学者桑狄夫,对民俗作出了这样的分类:(一)物质生活;(二)精神生活;(三)社会生活。桑狄夫的“三分法”已经具备了现代分类法的维形,一直为后世学者所描摹。直到今天,诸多的中国民俗学人说到“民俗”仍然以这种“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来作为民俗分类的大致框架。总的来说,英、法等国的民俗学者在进行分类时,方法论属于直观解析式的,即在林林总总的民众生活中指出一个大致的界定。那个时候还不能回答“民俗是什么”,仅仅指出“哪些是民俗”,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与俗文学的关系又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即使在意识到“物质”、“精神”以至“社会”这三大门类,其中的内在逻辑和内在关系仍然不甚了了。例如,一般民众的民居营造,除了纯技术构造的因素之外,在民俗学角度看,它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同时也兼具社会性的因素,从一个比较微观的角度看,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文化事象的整体,我们在研究这种文化现象时,可以将视角置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在考虑到一个因素时,多方面地顾及和考虑到其他的因素,前面所说的“问题为中心”与“整体性思维”,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再来看看东邻日本国,他们是怎样进行这项工作的。日本民俗学的创始人柳田国男对民俗的分类,也是采取三部分类。年他在民俗学讲演会上提出了如下分类:(一)习惯(生活技术);(二)口碑(语言艺术);(三)感情、观念、信仰。柳田国男认为,作为民俗学研究对象的民俗是集体的生活现象,是不以文字为媒介而传承下来的共同体的共有文化。民俗的传承者称为“常民”。“常民”不是阶级的概念,类似汉语中的一般“民众”。贵族、文化人生活中也有“常民文化”,农民、渔民中也有非“常民”因素。但是,“常民文化”是日本民族的基层文化,是以种稻农耕为基础的文化。柳田国男在《民间传承论》(年)、《乡土生活研究法》(年)中把日本“常民文化”分为三大类:(一)有形文化(看得见的文化),如住、衣、食、交通、劳动、村落联合、家庭、诞生、婚姻、葬仪、岁时活动、舞蹈、竞技、童戏、玩具等。(二)语言艺术(用耳朵听的文化),如故事、传说、说唱故事、念诵词、儿童语言、谜语、谚语等。(三)心意现象(不能通过耳目直接理解的文化),如生活目的、畏惧、禁忌、祈求、趣味嗜好等。为了便于理解通过三部分类法而具体化的民俗,柳田国男提出了详细的资料采集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全力以赴地进行了全国性的野外调查,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民俗资料。《综合日本民俗语汇》(10余册)就是这些调查研究的总成果之一。年,柳田国男逝世后,日本民俗学扩展为地域研究、民族志语汇研究、都市民俗的研究以及地域的比较研究,而调查范围也扩大得非常充分,分成九大项:(一)村:概况位置与环境,村的历史。(二)村和家地缘结合与血缘结合、村组织,年龄集团、族制。(三)生产稻作、大田作、林业、狩猎、渔业、其他职业的劳动(木工、石工、桶铺、造酒、行商、坐商、交通、搬运、旅店、手工艺)。(四)衣食住住屋、衣服、饮食。(五)人的一生青年组与婚姻、婚姻的类似、家族的承认、入嫁、村人的承认,嫁与亲里、分家、出生和乡里、产育与夫家、产神、分娩、产育禁忌、育儿、葬式、墓志、死后供养,寺院和葬式。(六)年中行事节日、迎年神、家庭亲族的正月、工作的开始、正月初七、节分、小正月的预祝行事、小正月的访问者、火祭、一月二月行事、二月八、十二月八、初五社日、郊游、五月节供、河祭、盆会行事、八朔、迎神送神、霜月祭、十二月行事。(七)信仰、俗信村神、祭礼、忌笼(扬忌)、神役、同族神、屋敷神、屋内神、生产神、寺院与佛、共同祈愿、巫女、祈讲神、妖怪、灵异、凭依物、预兆、占卜、禁忌、咒术、医疗。(八)艺能种目、时所人、演技、竞技、童戏。(九)口承文艺一般动物话、本格故事、笑话、世间话、传说的内容、劳动歌谣、物语、谚、谜、命名。此后,日本民俗学家后藤兴善在注意民俗学研究的“现在性”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看法,他将民俗分为四类:甲:有形物质民俗;乙:社会集团民俗;丙:口承语言民俗;丁:无形心意民俗。甲类包括:村庄(市镇)、家庭(家具)、服装、食物、农业、渔业、林业、烧炭、狩猎、民间工艺(技术方面)、民俗艺术(技巧)、交易、交通等。乙类包括:家庭、婚姻,加入氏子儿童组、青年组与少年组、劳力交换、政治集团、政治结社、体育团体、宗教团体等。丙类包括;谚语、谜语、念诵词、民谣、说唱故事、民间故事与传说、神话等。丁类和其他各类交叉,即以上分类中,都包含有心意民俗,这一类民俗重点放在道德、占卜、咒法、禁忌等方面。日本民俗学的分类虽然繁简有异,但它基本框架则是民间生活文化的传承事象。20世纪以来,在日本学者异军突起、积极探索的同时,美国学者也在仔细地研究着民俗分类问题。上世纪初,美国耶鲁大学社会学、政治社会科学教授森纳尔把汤姆斯的民俗学内容分为精神性传统和行为性传统两部分,前者乃归“民间文学”(Folklore)研究;后者则另创“民俗学”(Folk-ways)。森纳尔是美国文化相对论的鼻祖,也是美国民俗学功能结构学派的先驱。《民间文学》年,美国波士顿真纳出版公司为他付印了《民俗学》一书,此书于年以“经典著作”再版问世,可见其在美国民俗文化学界的影响,森氏在书中明确指出:“民俗是由人们某些不断重复的,经常的小动作,以及人们按同一方式,同一需要的大量调协行为所构成。当这些行为及其观念一旦为整个集群所公认并自觉遵守而成为准则后,它就成为社会的基本力量。”森纳尔的民俗定义,已经把属于民间文学的内容分离出去了,他的狭义民俗只包括:风俗、惯例、习惯、道德和德型以及规范秩序等等。森纳尔认为,民俗就是研究以人类行为体现出来的而不是以口语和文学形式体现的群体传统。这样就把汤姆斯原来的内容,即包括相互异质的——行为性的和文学性的——两大内容分开了。这个理论观点,为后来的许多民俗学者认可和加以发挥。参考资料《中国民俗学通论》本文乃作者“我做你的避风港”独家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下次不见不散~
上一篇文章: 鸡和鸡蛋从哪来的终于知道了答案,科学家这 下一篇文章: 大白鹅遭遇火灾,却傻愣着不知道逃走,真实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7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