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英国农业马铃薯地制度与分田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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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在年至年间发布的两份系列报告显示,在拿破仑战争期间,马铃薯地越来越普遍。

第一份报告是在18世纪90年代中期发表的,它提到了马铃薯地存在于8个郡。第二份报告记录了年在另外11个郡存在马铃薯地。

这个时期,马铃薯地已经普遍存在于一些地区。例如,亨利·霍兰德在他年关于柴郡的报告中记录了很多劳工租用马铃薯地的合同。在德文郡,根据查尔斯·温哥华在年的记录:“农场主通常出租1/8英亩土地给每一位劳工家庭来种植马铃薯”。年,多塞特郡分配给农业工人的马铃薯地面积大约是1/6~1/英亩。

对于18世纪90年代以来马铃薯地的大量出现,最合理的解释是,农场主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在收获季节有足够的劳动力供应。

18世纪后25年,工业革命带来了全球性的食品市场,英国的食品价格波动剧烈,特别是在拿破仑战争期间,食物匮乏,粮价高涨。据托马斯·图克统计,—年小麦价格是先令,-年为—先令。

拿破仑战争期间,大量的男性劳动力被抽调去前线作战,加上工业革命开始后大量的工人从农村迁移到城市,这一时期农业工人的数量大幅度减少。

农场上的劳动力越来越紧缺。农场主为了吸引劳动力,使工人们更加服从,通常允许雇工开辟一小块地方来种土豆,其收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相比于高工资,马铃薯地因能为工人及其家人在最需要食物的冬季提供充足的食物供应,更有吸引力。因此,相对于支付更高的工资,马铃薯地是在收获季节确保充足劳动力供应的可靠方法。

在战争期间,农场主通常会免费出租马铃薯地给工人,使他们不去寻找报酬更高的其他工作。但战后农场主转而以高租金出租马铃薯地,通常一英亩收取8英镑的费用,这时马铃薯地成为农场主榨取工人劳动成果的手段,而不再是用作留住劳动力的方式。

根据-年皇家济贫法委员会的资料,马铃薯地在当时几乎遍及英格兰的每个郡。但从年代初开始,它就因份田的普及而被赶出某些地区。相对于马铃薯地,份田能提供更高的收益,以致在份田出现后,农业工人毫不犹豫地放弃了马铃薯地,这也是农场主反对份田运动的重要原因。在19世纪下半叶,马铃薯地的数量大幅度减少。

-年的皇家农业妇女和儿童就业委员会报告表明,到年代后期,马铃薯地已不再是英格兰东部农村生活的主要特征。

这主要是在19世纪下半叶经济环境改善的情况下,马铃薯地对农业工人来说已经变得毫无价值,以至于他们现在既不愿意付钱租用它,也不愿意用它来代替工资。19世纪50年代后,由于更稳定的就业、逐渐上升的实际工资、普遍下降的粮食价格和份田的普及化,劳动家庭拥有更大的粮食保障。

特别是年以后,妇女对田间工作的接受度越来越低,童工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这进一步降低了马铃薯地对劳动者的经济价值。到19世纪90年代初,马铃薯地已不见于英格兰南方大部分地区,只普遍存在于多塞特郡、汉姆普郡、剑桥郡和林肯郡。

马铃薯地是剥削性农业制度的一部分,这种制度使农业劳动者进一步受制于雇主,而份田则为劳动者及其家庭提供了一个改变社会身份的机会,使他们摆脱屈辱的依赖,获得对自己生活更大程度的控制。

18、19世纪的圈地运动

18,19世纪,英国圈地运动进入晚期,即议会圈地时期。早期圈地有一定的自发性,一般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圈地。这个时期的圈地运动只是个人的、局部的行为。如都铎王朝颁布《反圈地法令》以制止贵族圈地,这或多或少抑制了圈地运动程度和范围的继续加深和扩大。

进入18世纪,圈地运动得到国家的支持,变成全国性,大规模的行为。议会颁布了许多法案,不断扩展圈地运动的广度和深度。议会圈地期间通过了部圈地法案,圈地总面积达,英亩,占英格兰土地总面积20.9%。

其中,圈围耕地,.8%;圈围公地和荒地20,.1%。土地达到高度集中,贝克特甚至认为,全国80%的土地掌握在人手里,在土地高度集中的过程中,大土地所有者的人数及其拥有的土地数量越来越多,而小土地所有者的人数不断上升,但其土地面积却不断减小。至年,大土地所有者和乡绅所占土地数量已近80%。而约曼/自由持有农等小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土地仅为10%。

圈地运动对穷人的影响已被证明是英国社会史上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早期圈地运动因其波及范围小、圈围的土地少,对农民的影响并不大,尽管当时农民占有的土地数量不多,但大多数农民仍占有土地,还没有与土地分离。

中世纪英格兰的大部分地区实行公地制,这包括耕地和草地,公地和荒地。耕地和草地虽是个人占有,但教区居民可在粮食收获后用作公共牧场,共同使用耕地和草地的公共权利。公地的公共权利包括:放牧权、伐木权,采枝权、柴火权、捕鱼权和泥炭权等。

这些拥有公地公共权力的居民除了包括有地的公权持有者、茅舍公权持有者,还包括无地的公权持有者,即那些既不拥有土地也不租种土地的人;一般包括农业工人、工匠和小商人。无地的公权持有者一般只是少地而不是绝对无地。

他们占有的土地实在太少了,甚至没有达到缴纳土地税的标准。有些人拥有小菜园、小块草地和适合养家禽的小棚园地。公地的公共权利可以帮助这些无地的公权持有者繁衍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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