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变家畜家禽,权力转移后,五问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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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包含有13种特种畜禽,即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其中仅最后的四种动物注明了非食用。换言之,如果目录通过了,那么这九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可以光明正大的食用。

此外,养殖利用产业还希望林蛙、蛇类、竹鼠、大雁等动物可以列入该目录,或者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关了一扇门,却没忘留一扇窗。没成想,这哪里是一般的窗户,而是一扇落地窗,一个可能比门还大的落地窗。

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2月24日,通过并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禁食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种群。不过,留了一个口子,一个农业农村部把控的口子——家畜家禽。

这对于野生动物保护者来说,是一个新的名字,一个从未了解过的目录。人大决定里留下这个口子,是专家的建议,是部门的吹风,我们并不清楚。

野生动物相关的名录、目录并不少。上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新增了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分别发布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两个主管部门的名录中有重叠的物种,比如暹罗鳄、湾鳄等,也就说两方权力有所交叉重叠。

人大决定之后,2月27日,林草局发布通知,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全部按照水生野生动物管理,林草局核发的许可一律撤回并注销。

如此,完成了一次权力的转移,从林草部门转到了农业部门,从陆生野生动物成了水生野生动物。

农业农村部继续权力扩张。将野生动物变成了家畜家禽,可以光明正大的吃!

新冠疫情之后,对一些野生动物而言,仅仅是主管部门的一次权利转移吗?对于盗猎、商业性人工繁育与利用,很难说是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农业农村部,在这场野生动物战疫中,牢牢把住了权力的舵盘。

有人说,发布出来的征求意见稿,一般不会有太多变动了。还是认命吧,这些待宰的梅花鹿、绿头鸭、鹧鸪,已经没啥盼头了。

不过还是试一试吧。这些个特种畜禽就不能删除吗?他们真的就不是陆生野生动物了吗?我们五问农业农村部。

一、野生动物成为家畜家禽,论证清楚了吗?请公示依据和理由。

根据农业农村部对畜禽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畜禽是指“与野生种群有本质区别”、“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形成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生产性能不同的品种”等。

那么特种畜禽中的梅花鹿、马鹿、雉鸡、鹧鸪、绿头鸭、水貂、貉、银狐、蓝狐、驯鹿、羊驼、珍珠鸡、鸵鸟,他们与野外种群的本质区别在哪?稳定的经济形状是什么?请释疑。

二、合法化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不会继续温养盗猎,威胁生态安全吗?

百度贴吧鹧鸪吧里,就有网友公开发帖问“鹧鸪好抓吗”,其他网友回复自己的盗猎心得。绿头鸭也是野生动物盗猎中较为常见鸟类。梅花鹿,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鹿,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鹿,为数不多的人工种群,能经不起全国食用消费的折腾吗?

这些“特种畜禽”的野生动物,从外形来看,人工种群与野外种群,没有明显区别。进一步的合法化食用野生动物,依然存在洗白盗猎的问题,威胁生态安全。

三、合法食用的检疫,牢实了吗?

以前,野生动物可以食用吗?从野保法上来说,未禁止食用的仅有合法来源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林草部门虽是陆生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但在食用这一块,农业部门原本就一直监管着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检疫。

但是,一直以来都是薄弱环节,已是严重失职。由于不完善的检疫,其实没有完全合法的食用。现在野生动物变畜禽,不完善的检疫,依然存在,没有完善的野生动物产地检疫,和更为缺失的屠宰检疫。

目前没有查询到十三种特种畜禽的屠宰检疫规程。连基础的检疫规程的没有,就开放食用,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了?

四、会有产生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隐患吗?

相比传统畜禽业,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没有完善的饲养管理、预防防疫、定点的特种畜禽屠宰场等。有的环保也不达标,存在放排放问题。取完皮毛的貂等,他们真的不会流入食用吗?

据相关文献,对野生动物携带病原的基础研究本就缺少,也没有专用的野生用疫苗、药物和检免规程,基本没有正常有效地开展检疫、免疫工作。对野生动物用药方面,使用同科类兽药和人用药较多。对药物残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则更少。

五、是否应该有消费伦理的底线?

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在,我们是否真的一定要回到茹毛饮血的传统吗?无饲养标准、无动物福利保障的背景下,继续无视野生动物的痛苦吗?我们应该有最基本的消费伦理吧。野生动物在大多数普通人的眼中,是保护对象,而非食用对象。

当街宰杀梅花鹿

我们的建议

陆生野生动物不得食用,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十三种特种畜禽均为陆生野生动物,请删除。加强对传统畜禽地方品种的保护才是正道。

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农业农村部表达意见:

电子邮件:zysxzc

agri.gov.cn。

通信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5月8日。

拯救表演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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