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不应饲养家禽监管要有长效机制

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小区内违规饲养家禽的情况。

  

  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记者李星通讯员喻丽娟

  案例回顾:最近,有市民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沅江市琼湖中学家属楼地下室有退休教师养了很多鸡,气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收到接诉即办工单后,沅江市教育局立即责成校方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确有人在自家地下室饲养家禽,地下室外搭有养鸡栏,当即责令拆除养鸡栏并自行妥善处理好所养家禽,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法律法规: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建成区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问题思考:城区散养家禽家畜不仅影响人居环境卫生,并且在人口密度大、空间局促的城区内,家禽家畜容易造成人畜共患病的传播,如狂犬病、禽流感、寄生虫等。各相关部门应当联合执法,多方联动摸排管控,对在小区饲养家禽的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形成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明确处罚,真正从源头清除市区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整治反馈机制,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文明教育,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认识,做好相关业主思想工作,形成文明成果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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