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以来,各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入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同时,把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积极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要求各级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难以解决的涉执行信访案件,影响群众获得感的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影响群众幸福感的涉民生案件、涉小微企业案件等,用足用好搜查、拘传、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性措施,依法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体现了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执行智慧。人民法院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利,起到了对被执行人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新时代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下一步,全国法院将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集中力量执结一批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案件,推动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1:龚某等与珠海市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

案情简介:年4月底,珠海市某餐饮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仅向员工发放了元的生活费。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龚某等48名员工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万元,年4月25日,龚某等48名员工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该案诉讼程序时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有逃避债务的嫌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通过实地调查、传唤被执行人总经理李某、财务总监万某接受调查发现,李某系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其后,执行干警再次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但李某表示已如实向法院申报,并无财产可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公司并非无履行能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并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珠海市某饮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年5月25日,被执行人当即向法院执行款收款账户支付万元,剩余80万余元分两月支付完毕。

典型意义: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到实处,将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用足用好调查和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更快履行欠薪义务,全心全力为“护薪”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例2: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吴某甲等7人申请执行陈某乙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吴某甲等7人申请执行数额12万元,陈某乙支付了7万元后,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拒绝履行支付剩余5万元的义务。年初,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陈某乙长期与其妻子在当地经营家禽生意,执行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突击前往一百余公里外的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货物、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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