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为建设新农村走极端,禁止农民养猪

为了建设新农村而禁止农民养殖猪等家禽家畜,这是典型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是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肯定不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所以,建设新农村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而要想让生产得到发展,经济得到繁荣,搞单一的经济模式肯定行不通,必须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鼓励农民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多种经营。而养殖家禽家畜就是农民主要的生产方式之一,既可以方便自家食用,还能卖掉增加家庭收入。

当然,养殖家禽家畜多少也会影响到环境卫生。我们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既能让农民搞好养殖,又不影响村容村貌,达到两者的和谐。

比如,对于家庭散养的鸡鸭,不能完全放养而满院子乱飞乱跑到处拉屎。养猪的排泄物也不能随便直接排放,一定要先建好发酵池,通过长时间发酵后,才能用作田土的肥料,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养羊的要把羊舍设置在村边上,不能在村子里招摇过市走一路拉一路。

总之,我们不能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搞一刀切,实施极端政策。相信,没有了陶渊明“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意境,即使建成了新农村,也是不完美的、有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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