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乡镇成立打狗队抓鸡队,疫情态势
疫情防控积极向好的形势不断巩固,但一些过头做法似乎仍然存在。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广东省东源县发布家畜家禽圈养管理通告,要求对辖区内禽畜实行圈养,禁止随意放养,同时还将组织巡查队,发现违反规定放养家畜家禽的,“一律视为无主畜禽”有权组织捕杀。一份内部下发的通知显示,该县下辖的锡场镇还成立了打狗队抓鸡队。锡场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样做是防疫需要,同时也能改善人居环境,目前打狗队抓鸡队的名称已经调整,改叫圈养工作领导小组。
图据我们视频截图
疫情防控到底该注意哪些环节,各个层面早有明文规定。各地固然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地方实际采取针对性的举措,但前提应该是合法合规、科学有效,不能盲目搞扩大化。此前一些地方的过头、过激做法都被严肃纠偏,就是现实的“前车之鉴”。
客观说,疫情之下,各地更加重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全能够理解,也可以说是吸取疫情教训的应有之义。但是,“一刀切”禁止放养家畜家禽,且“对发现违反规定放养家畜家禽的,一律视为无主畜禽,巡查队有权组织捕杀处理”,这种做法不仅与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要求相背离,也和现代治理格格不入。
且不说家畜家禽与可能具有病毒传染风险的野生动物,本就是两回事,故意将两者混淆是在模糊防疫边界。即便是村民随意放养的家禽,也属于村民私人财产,恐怕也没有权力随意以“无主畜禽”进行捕杀。
另外,一个地方的家畜家禽圈养方式,往往是常年形成的习惯,要改变之,也只能循序渐进,指望一夜之间“旧貌换新颜”本就显得不切实际。当地3月5日发出通告,就要求“3月8日前,各乡镇家畜家禽圈养率要达到%”,这种“速战速决”的指令性要求,忽视了社会习惯转变的复杂性和过程性,必然导致基层部门在落实上不惜以“不择手段”的方式来推进,从而引发治理上的次生灾害。
比如,虽然文件中只是注明县乡村振兴办负责牵头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组成家畜家禽圈(拴)养工作巡查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但个别镇已经成立了“打狗队抓鸡队”。从媒体公布的视频来看,鸡犬不宁,滑稽毕现。在强调现代治理的今天,这种管理方式所传递出的粗暴,不仅构成对当地民众日常生活乃至社会秩序的伤害,也大大削弱了城乡环境治理原本的社会认同。
目前,当地声明“打狗队抓鸡队”已经改叫为圈养工作领导小组。但是,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一个称谓,因为此事引发质疑也不仅仅是因为“打狗队抓鸡队”这一个名号,其在根本上说是“一刀切”禁止放养家畜家禽,随意“捕杀”的治理行为本身的不当。所以,当地这项家畜家禽圈养管理,有必要从源头审视其必要性与合法性,回到科学、法治的轨道上来。
疫情给社会方方面面带来了影响,社会的“承压”能力也变得更脆弱。在此大背景下,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所采取的公共治理行动,更要避免“剑走偏锋”、用力过猛,给社会徒增不必要的压力和折腾。一些平时不能做的事,更不能打着防疫的名头而“大行其道”。可以说,疫情是一面镜子,也照出了各地的治理能力和法治意识。当前,疫情态势得到控制,但对于过头做法的警惕,依然不能放松。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朱昌俊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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