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决定施行,村干部带头,严查农村这

千呼万唤中,对于近期人们热议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该不该、行不行?”的话题也一锤定音!据了解,2月24日《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决定”正式通过,即刻实施!这主要源于,很多新发现的传染病,都与野生动物有关!另外,“决定”发布期开始实施,对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自然,对于农村那些特种养殖的农户来说,十分关切!决定的实行,村干部作为“上传下达”的重要一环,自然也有排查村级范围内是否有特种养殖的农户,也要加强村里管理,严查野生动物交易这件事!当然,有些“吃货”也在担心,类似知了猴、蝗虫之类的还能食用吗?今天我们就简单讨论一下。在农村,近年来,不少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身特种养殖上,那么“决定”施行,对于部分农户来说,也就带来了新的难题!那么,哪些会被禁止食用呢?《决定》第二条规定,除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外,还全面禁止食用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决定”,不难看出,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不再禁止食用的范畴。另外,“决定”特指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于鱼虾、螃蟹以及黄鳝牛蛙之类的水生动物,也不再范畴之中。那么对于知了猴或者蝗虫之类的呢,它们属于昆虫,在生物学中,也归类于陆生野生动物,按照“决定”大家也应该懂了!那么,对于从事这些小众养殖动物的农户来说,也将面临严峻的形势!目前,村干部也将入户宣传“决定”的细则,倡导并帮扶他们。而回归到传统家畜家禽养殖业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当然,各地也会根据当地的规定,对这些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及技术支持!当然,“决定”依然实行,对于处罚也有了说明,根据决定对于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将处于其价值的15~3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将入刑!因此,我们要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即日起,决定施行,村干部带头,严查农村这件事,事关农民利益!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评论!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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