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责任地承包地和宅基地,是有
现在有很多青年人都不知道什么样的土地叫做自留地责任地,包括很多经历过的人,也说不出“子丑寅卯”来。其实要真正地弄懂它,还得要了解我国建国以后的农村土地改革,才能真正的了解这些土地名词术语,都是一定的土地改革的历史产物。建国后农村第一次“土地改革”是“打倒地主分田地”,国家把地主的土地没收为公有制,包括所有的土地,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分得土地。后来到了五十年代,国家又开始把农民耕种的土地,收为村集体所有,由“大集体”来耕种,同时,还让农户自留一定数量的土地,保障家庭吃蔬菜和养猪饲料的需要,这部分的土地,就叫做“自留地”。
“自留地”当时是不计算农业税的,同时也不计算“三提五统”的,是国家和集体为了保障农民的基地生活的,用来种植蔬菜和猪饲料的家庭私人用地,不列入国家和集体统一管理,但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自留地”政策一直延续到年农村深化土地改革时,仍然至今没有改变,这个时候集体耕种的土地,打破集体耕种制度,村集体按照家庭具体的人口数,平均把集体耕种的土地,“化整为零”,分给农户来耕种,必须按照土地面积,向国家缴纳公粮和农业税,向村集体缴纳“三提五统”等责任,剩下的粮食为农户的口粮,大大地激发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粮食生产空前高涨。这个时候,农户所得到的集体土地,叫做“责任田(地)”,是国家和集体,把集体土地让农户承担耕种的责任,是农村深化土地改革的起始阶段。
到年秋,农村进行了第一轮土地承包制,按照农户家庭人口平均分到集体的农田、耕地、宅基地、山林、竹园、茶园、果园、桑园、鱼塘等等土地类型,以农户为单位来承包土地到户,并且把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15年。这个时候国家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土地管理方法,并且把土地承包的三种权益分置,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承包确权农户所有,经营使用权归具体耕种农户所有。这种承包的土地,就叫做“承包土地”,包括农田、耕地、山林等等土地类型,仍然按照土地承包面积计税,缴纳“三提五统”,但是不包括农户原来保留的自留地和自留山。到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即年秋,便进行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仍然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局部微量调整后,对农户进行确权承包,承包期延伸30年不变。
农户承包土地全部实行“三权分置”,农户承包土地可以自愿有偿退出,没有耕种能力的农户可以流转土地,同时,国家全面取消了农户缴纳公粮和农业税,以及“三提五统”,并且农户要享受各种农业的政策性补贴。“宅基地”是承包确权土地的一种类型,与农田耕地有非常大的区别,宅基地包括,一是农户所居住房屋实际占用的土地,二是居住地周围留下来作为粮食收获时候的脱粒场地、晾晒场地,三是农户家庭养牛养猪养鸡等家禽家畜的棚舍用地,四是农户停放农用机械农具的场地,五是农户预留建房用地。总而言之,农村“自留地”、“责任地(田)”、“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等土地类,都是农村土地改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名词术语,是当时对各种土地用途的不同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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