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判断和推理思维的发展会经过哪些阶段

从认知心理学角度看,“思维”是通过分析而在头脑中获得对客观事物更全面、更本质的反映的过程。

当儿童开始能用两个词(其中一个含义较广,另一个含义较窄)来标志同一个物体,即儿童已开始实现不同程度的概括时,这就说明,他们最初产生的概括程度不同的表象已和概念彼此联系起来了,它标志着儿童概念掌握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或者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概念的掌握,这也是思维发展的本质。

幼儿掌握数概念的特点是幼儿思维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数概念的形成从感知动作开始,经过表象阶段,最后达到掌握抽象的数概念。

刘范曾组织我国心理学工作者对全国10个省和11个地区多名三至七岁和七至十二岁的儿童数概念和运算能力的发展进行了大规模的研究。他们发现,幼儿期儿童数概念的发展大约经历三个阶段。

儿童对数量的动作感知阶段。此时,幼儿能口说10以下的数词,能数5个以下的实物,而且能做到口手一致,但点数后仍然难说出所数实物的总数。

幼儿中期,儿童点数后能说出总数,即有了最初的数群(集)概念;能按数取物;能认识“第几”和前后顺序;可借助实物进行10以内的数的组成和分解,开始做简单的实物加减运算。

幼儿比较的发展比较是在思想上把各种对象或现象加以对比,并确定它们之间的异同。他们在对物体进行比较时,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和发展趋势:逐渐学会找出所比较事物的相应部分。

幼儿初期,儿童在比较时,经常用颜色来比较不同的物体。如:要求儿童比较一幅图上的两个孩子,他不会根据两个孩子的长相来进行分别,而是从他们穿的衣服的颜色或其他颜色标志来进行比较。

幼儿判断和推理思维的发展

判断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是事物之间或事物与它们的特征之间的联系的反映。

如:鱼是会游的等等。推理是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在已有判断的基础上推出新的判断。

如:比水轻的东西可以在水中浮起来,木块比水轻,木块就可以在水中浮起来。概念、判断和推理这几种思维形式是互相联系的。

概念的形成往往要通过一定的判断、推理过程,幼儿判断和推理的发展,是抽象逻辑思维的表现。幼儿判断发展的主要趋势和特点从判断的形式上看,他们会说:“帽子是绿的,草地也是绿的。”

此时,他们还不会比较。四至五岁儿童逐渐能够找出物体的相应部分,并进行比较。但此时,他们只能找出2~3个相应部分。说完这些后,他们就又把注意转向物体不相应的部分并孤立地说出它们每个部分的名称或属性。

先学会找出物体的不同处,后学会找物体的相同处,最后才学会找物体的相似处。李普金娜曾让幼儿比较两个大小和亮度不同的匙子铅制的匙和钢制的匙时,有90%的五岁幼儿只能说出它们的不同。

而不能说出它们的相似之处。经教师反复启发后,幼儿能够找出物体的相同之处,但首先是找颜色相同的部位,稍后也会从物体的属性或部分进行比较:那个孩子有手,这个孩子也有手。找出相似之处,相对难度要大一些。

因为它既要找出物体的共同处,又要找出其不同;需要复杂的分析和综合。这必须在成人的教育下才能实现。幼儿抽象和概括的发展抽象是在思想上抽出同类事物的共同属性,而舍弃其非共同属性的过程。概括则是把具有共同属性的事物归类的过程。如:幼儿通过对各种鸡的比较后,抽出有鸡冠是家禽等共同属性。

同时,幼儿把凡是具有以上共同属性的家禽都归入鸡这一类中,这就是概括。借助于抽象和概括,人就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而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抽象概括也有不同的水平和层次。一般说来,对具体事物(如:家具、蔬菜和水果)或事物的具体属性(如:颜色、形状)进行抽象和概括比较容易,对事物间的关系(如:方位)或不能直接感知的现象(如:时间、精神等等)进行抽象概括就比较困难。

这里着重论述幼儿概括发展的特点。吴惠龄用排除法对三至十三岁儿童概括的特点进行了实验研究。把分别画有人、车、马、虎的4张图片摆在儿童面前,让儿童从这4张图片中拿出一张和其他3张不同的图片结果表明:幼儿从4张图片中拿出车,把人、马、虎概括在一起。拿出车的人数百分比随年龄增长而提高,拿出人和虎的百分比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降低,拿出马的,在个参加实验的幼儿中只有1人。

幼儿是根据人、马、虎的外表属性进行概括的,这种概括随年龄的增长而降低。从六岁起,特别是七岁以后,儿童才能根据人、马、虎都是有生命的、活的、能生长的等等本质属性进行概括。幼儿根据人或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概括,在六岁之前幼儿只能通过眼睛所观察到的形状外表进行判断,长大之后才会对所观察到的人、马、虎有一个形象具体的感知,这样也更有利于发展幼儿的概括能力。

其余儿童都没有拿出马,因为马无论从功能上、表面上或本质属性上都与其他三者有密切的联系和共同的地方。以上实验结果说明:

幼儿的概括水平较低,而且多是表面的、非本质的特征,其中大多是反映物体功用的特征。

幼儿晚期,儿童的概括逐步向某些内部的、靠近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发展。此外,幼儿的概括还有内容贫乏的特点。如:用的东西就代表家具,狗只代表他姥姥家的那条狗。

幼儿具体化的特点,具体化就是把抽象概括出来的一般认识,运用到具体的、特殊的事物上。幼儿期,儿童能把身边经常发生的事情具体化。

如:在教师的引导下;幼儿能从周围许多小朋友夏天闹肚子的事例中,认识到吃不干净的东西容易生病的道理。以后,当遇到别的小朋友吃苹果不洗或想喝生水时,就能加以制止或告诉老师。

具体化是认识发展的重要环节,它不仅能帮助人们了解一般性的东西,同时又可以使一般的认识不断扩大,教师在引导幼儿从个别事物出发逐渐学握了概括的一般性给论后,还要提高幼儿在各种场合下运用这些一般性概括的能力。

如:让幼儿举例说明等等。幼儿思维形式发展的特点幼儿通过思维的基本过程(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具体化)形成了各种概念,并用各种概念组成判断,用各种判断进行推理。概念、判断、推理就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幼儿掌握概念的特点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从一般意义上讲,它是对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它反映事物的共同特性,是对事物的某些方面概括的产物。个体掌握以词为标志的概念,是逻辑思维发展的表现。人类的概念都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的,而掌握概念则是对个体而言的。儿童掌握概念是指儿童向成人学习社会上业已形成的概念。

成人利用语言,通过与儿童的言语交往以及教学等多种途径把这些概念传授给儿童。但是儿童并不是简单地、机械地接受成人所教的概念,他们总是把这些知识纳入自己已有的经验系统之中,经过自身的概括和加工而重新形成概念。因此,儿童掌握概念的特点直接受其具有的概括水平的制约,概括能力是儿童掌握概念的直接前提。

幼儿掌握概念的一般特点概念都具有一定的内涵和外延。具体的内涵与外延表现在:

(1)内涵不具体,不是概括的太宽泛,就是对一个物品的认知太狭隘;

(2)外延不适当,不是失之过宽(如认为家具就是用的东西),就是过窄(如儿子只代表小孩),为此,往往是不准确或内容贫乏。

幼儿掌握实物概念的特点幼儿所掌握的概念,大量是实物概念。他们掌握实物概念的特点是:

最初只能根据物体的颜色、形状或在生活中直接感知到的物体的实际联系来概括。如:有的幼儿把碗和勺概括在一起,说是因为“吃饭时要有勺。”

进而按着物体的某一突出的非本质特点来概括。

继之,能按着物体的某几种特点的总和,形成实物概念。这些概念既包括非本质的,也包括本质的。

最后,能够按着物体的本质特点进行概括,形成实物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高一级的概念。

幼儿期掌握实物概念的典型特点是第二阶段,即按着物体的某种用途进行概括。尽管儿童能说出狗这个概念,而且还有可能说出猫这个概念,但他们却不知道在猫和狗的概念之上还有更高一级的概念动物。

他们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狗的概念,因此,我们说幼儿掌握的概念的含义往往只是接近成人概念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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