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发布准确界定畜禽

央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反响热烈。这一《决定》和畜牧法都规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负责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农业农村部经过密集研究,先后征求国家机关、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9日正式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准确界定了畜禽范围,《目录》公布后,如何引导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目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目录》属于正面清单。

《目录》列入了33种畜禽,包括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司长孙好勤介绍:“列入目录的畜禽,首先必须经过人工长期驯化和定向选育,要有一定规模的种群,其遗传结构和生物特性与野生动物有本质区别。17种传统畜禽提供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需要的畜产品,特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一个补充。”

传统畜禽是我国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猪、牛、羊、马、驴、鸡等驯化超过上万年,骆驼、兔、鸭、鹅、鸽、鹌鹑等驯化少则也在千年以上。特种畜禽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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