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止活禽交易宰杀,那么鱼是否会被

最新消息,根据重庆市政府指导意见:“重庆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各区)建制镇(街道)城市连片建成区,其他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其他区县)城区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

可以说这是一个重磅改革,也是一个重大的生活方式改变。

为什么这样说?大家平时都喜欢去农贸市场、小型的便民农产品交易点或者禽类销售门店直接购买活的禽类,然后再进行宰杀,因为他们认为这样购买,能够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安全。

但是这个指导意见出来过后,接下来的日子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以后大家购买这些禽类是不允许采用这种方式了。

意见指出:禁止区域内主城各区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取缔,其他区县在今年内完成取缔,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也就是说重庆主城区一个月内就不能买到活体的家禽了,其他区县年底就不能买到了。

笔者其实很赞同这种方式,国内经历了几次疫情,给人民身体和财产带来了损害,同时也让大家认识到动物携带的一些病毒,处理不当极易引起传染。

所以为了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重庆市人民政府做出了这个英明的决定。

以后大家购买这些禽类产品,都是通过集中屠宰后的禽类产品,然后屠宰场将通过冷链物流送到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网点,也就是说大家买到的这些禽类都是已经宰杀好,处理好的。

当然,一些喜欢吃鱼的人会有疑问,这个意见是否禁止了活鱼的交易呢?

大家以后在农贸市场还可以买到活鱼不?

买了过后可以在商家那里直接处理杀掉么?

可能这是喜欢吃鱼的人最关心的问题。

我们来看看指导意见是如何规定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中指出:意见中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指导意见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从上面可以看出,鱼是水生动物,不是活禽类动物,所以应该是在禁止的范围外,意思大家还是可以购买到活的鱼,也可以现场处理完毕后拿走。

其实细细想来,如果鱼也像活禽一样必须处理完了,按照生鲜的模式进行售卖,难度非常大,也没有那个必要性。

因为鱼这种水生生物本身和陆生的禽类野生动物不一样,它们是不会携带一些未知的病毒的。

同时鱼和人类生存的介质不一样,鱼生存的介质是水,人类生活的介质是空气,所以传播的可能性非常小。

所以从这方面来说,鱼进行活体交易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各位吃鱼人士也大可不必担心买不到鲜活的鲫鱼,鲤鱼,草鱼,白鲢鱼等鱼类。因为指导意见没有命令禁止这一行为。

笔者认为该意见正式实施时,肯定很多人会很不习惯,因为国内很多人是习惯看到活的鸡,鸭,鹅等动物进行选购,选购好了再进行现场宰杀,这是大部分买菜人的习惯。

但是不管怎样,笔者认为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按照意见做那是没有问题的,坚持一段时间就会习惯的。

本文部分参考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百科》、《重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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